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2月,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信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发”)向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发”)申请借款人民币5.41亿元,由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中利”)股东李亦非女士以其持有的1.5亿股信中利股票、公司控股股东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全部股权和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2月19日,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已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质押给重庆绿发。
2021年4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信发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渝01民初127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重庆绿发与被告重庆信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重庆信发应在法定期限内支付重庆绿发借款本金5.41亿元及相关利息。因被执行人重庆信发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申请执行人重庆绿发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以其质押给申请执行人重庆绿发的70,336,166股公司股票承担质押担保责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事项作出如下裁定:“保证人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保证责任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质押担保责任。本裁定立即执行。”
2021年6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的函告,因其控股股东重庆信发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裁决,经申请执行人重庆绿发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渝01执999号之一】至【(2021)渝01执999号之六】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裁定冻结保证人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持有的已质押给申请执行人重庆绿发的5,200万股公司股票及孳息,由托管券商协助将其中的2,405.77万股公司股票调整为可售冻结状态,并以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卖出其中的801.92万股公司股票,以大宗交易方式强制卖出其中的1,603.85万股公司股份。
2021年6月,公司收到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关于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05.7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公司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交易的,于2021年7月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交易的,于2021年7月1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1年7月2日,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16,038,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由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变更为重庆绿发的子公司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权利受限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4,297,6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77%,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已将其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质押给重庆绿发。同时,因执行法院生效裁定,其持有的公司3,596.15万股股票已被司法再冻结,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8%。
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共青城中源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127,318股,占公司总股本0.39%,2021年3月30日,中源信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质押给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用途为担保质押。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汪超涌先生及董事潘林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汪超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其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潘林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汪超涌先生、潘林武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绿发城建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陈国庆先生、何金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绿发城建 | 59,359,091 | 7.40 |
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 57,424,984 | 7.16 |
鉴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冻结保证人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持有的已质押给重庆绿发的5,200万股公司股票及孳息,并由托管券商协助将其中的2,405.77万股公司股票调整为可售冻结状态(目前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处置1,603.85万股公司股份),如控股股东前述被质押或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并完成过户手续,可能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同时,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汪超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公司第一大股东绿发城建提名陈国庆先生、何金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若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能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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