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事先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公司独立董事:
叶陈刚 钟晓林 Key Ke Liu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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