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 | 作者: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39天前 | 178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执行人

3.涉案金额:2,212.52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1)本次终结执行后,公司享有要求中冀投资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如后续发现被执行人中冀投资有履行能力时,公司将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期已将股权收购诚意金2,000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截至20246月30日,公司对本事项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800万元。本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现金流、利润的影响将视最终的强制执行结果而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据以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执行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34月,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冀投资”)的股权转让纠纷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中冀投资退还公司向其支付的收购股权诚意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相关损失、费用。

20234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件。2023年5月,中冀投资提出管辖权异议。2023年6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裁定中冀投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311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06民初182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冀投资返还公司收购诚意金2,000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中冀投资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2民终6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4月,因中冀投资未履行生效判决,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2,212.52万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

20249月,公司收到执行款项111.14万元,被执行人中冀投资尚需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余额为2,101.3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4月20日、4月26日、8月26日、122日、2024年2月27日、4月9日、4月20日、8月31日、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索引:2023-0242023-0252023-0792024-020、2024-026、2024-065

 

二、诉讼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京01064798号《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调查,本案目前不具备执行条件,本案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裁定如下:

“终结(2023)京0106民初1822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保留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被执行人应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申请执行人可随时持本裁定及相关证据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的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1.本次终结执行后,公司享有要求中冀投资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如后续发现被执行人中冀投资有履行能力时,公司将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公司将持续敦促中冀投资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期已将股权收购诚意金2,000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截至20246月30日,公司对本事项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800万元。本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现金流、利润的影响将视最终的强制执行结果而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据以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执行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