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来源: | 作者: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467天前 | 588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418日、5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大力发展新能源充电桩及其配套业务,综合考虑资金周转、风险备用授信因素及日常经营履约担保需要,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及其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同时公司拟为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本次融资额度及相应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分别于2023721日、8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暨增加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及其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增加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增加为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范围、方式保持不变。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后,2023年度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及其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的授信总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拟为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的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融资额度及相应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420日、513日、7月22日、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融资及担保进展情况

1.20238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以下简称“重庆农商银行璧山支行”)申请贷款3,5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与重庆农商银行璧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意以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的工业土地使用权和公司持有的房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2.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上述融资金额及担保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融资及担保额度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抵押合同》

1.合同签署各方

抵押权人(甲方):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抵押人(乙方):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人(乙方):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2.本合同项下债务人: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3,500万元

4.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5,051.93万元

5.抵押的财产:以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持有的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的工业土地使用权和公司持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新保辉大厦的11处房产作为抵押财产设定抵押。

6.抵押担保范围:贷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二)《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各方

债权人(甲方):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保证人(乙方):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合同项下债务人: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3,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主债务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发生主债务展期、延期等情形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的对外担保发生额为13,9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05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2.41%,公司对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1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抵押合同》;

2.《保证合同》;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