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关于签署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 | 作者: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483天前 | 634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中标了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的璧山区行政中心片区新能源充电站建设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73万元,董事会同意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与绿发城建签署《璧山区行政中心片区新能源充电站建设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

2.绿发城建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绿发城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交易或关联交易事项因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披露标准的,可以仅将本次交易或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相关要求披露,并在公告中简要说明前期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交易或关联交易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以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绿发城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法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96.44万元。

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绿发城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法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7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艾远鹏先生、周志达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MA5YN16N1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6

注册资本:111,0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1108

营业期限:2017110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汽车租赁(不得从事出租客运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不含一级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市场运营管理;酒店经营管理;国内广告代理、制作、发布;广告装饰工程。

2.股权结构: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3.绿发城建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绿发城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绿发城建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绿发城建通过招标方式,严格履行相应评审原则,经过综合评估,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项目概况及《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

1.采购人: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中标人: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人民币173.00万元

4.项目名称:璧山区行政中心片区新能源充电站建设项目

5.项目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未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变更或高层人事变动的情形。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本次中标项目合同的履行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绿发城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与绿发城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90.06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项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通过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经招投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且关联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系全资子公司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通过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与关联方签署项目合同。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璧山区行政中心片区新能源充电站建设项目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