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法院已立案审查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前期已将其计入其他应收款,因此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较小,后续如收回对增加公司现金流有积极影响。
近日,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冀投资”)的合同纠纷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正处于立案审查阶段,现将本次诉讼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中冀投资
(二)诉讼请求
请求判决被告退还原告向其支付的收购股权诚意金人民币2,000.00万元及相关损失、费用。
(三)事实和理由
2020年4月,原被告双方签署了《关于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约定原告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32亿元的自有资金(含自筹)收购被告持有的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12%股权。若在《意向协议》签订6个月内,双方未能就意向书所列收购事宜达成实质性协议,或未获得受让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通过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如需),则意向协议自动终止。原告应在本次《意向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诚意金人民币2,000万元,如本次交易因任何原因被终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被告向原告全额退还该等人民币2,000万元诚意金。
2020年4月,原告按照《意向协议》的约定向被告支付了诚意金人民币2,000万元。
2020年10月,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意向协议》签订了《关于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双方一致同意对《意向协议》约定的股权收购事项的有效期延长6个月。
截至2021年4月,上述协议的合作期限已届满,根据《意向协议》及《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双方未能在约定的有效期内就上述协议所列股权收购事宜达成实质性协议,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自动终止。被告应当在2021年5月11日前向被告退还人民币2,000万元诚意金。
经原告催告,被告一直拒不履行诚意金的退还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告仍未收到被告退还的诚意金,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意向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给原告带来巨大利益的损失。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目前本次诉讼尚未立案及开庭审理,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本次公告前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详见附件1:新增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1.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尚处于立案审查阶段。
2.公司前期已将其计入其他应收款,因此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较小,后续如收回对增加公司现金流有积极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新增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一审受理时间/传票时间/获悉时间 | 原告 | 被告 | 案件类型 | 涉案金额 (万元) | 案件进展 |
2023-2-3 | 上海加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致合世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681.75 | 原告已撤回仲裁申请 |
小计 | 681.75 | ||||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500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作为被告共计3笔 | 193.12 | ||||
总计 | 874.87 |
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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