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来源: | 作者: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788天前 | 1168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513日、5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因全资子公司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大力发展新能源充电桩及其配套业务,综合考虑资金周转、风险备用授信因素及日常经营履约担保需要,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同时公司拟为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上述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本次融资额度及相应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5月14日、5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融资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如下:

1.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最高额融资授信9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全资孙公司鹏胤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其位于上海市申虹路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2.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申请融资授信2,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全资孙公司豪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其位于上海市申虹路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融资金额及担保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融资及担保额度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合同项下债务人: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9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

1.合同签署各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鹏胤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本合同项下债务人: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900万元

4.抵押的财产:以乙方持有的位于上海市申虹路的1套房产及1处地下车位提供抵押担保。

5.抵押担保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抵押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授信协议》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三)《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各方

甲方(债权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乙方(保证人):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合同项下债务人: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2,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期间:从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含甲方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抵押合同》

1.合同签署各方

甲方(抵押权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乙方(抵押人):豪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本合同项下债务人: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2,000万元

4.抵押的财产:以乙方持有的位于上海市申虹路的4套房产及4处地下车位提供抵押担保。

5.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保管抵押物的费用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0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77.46%。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9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76%。公司对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1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最高额抵押合同》;

3.《保证合同》;

4.《抵押合同》;

5.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