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拟签署<工业项目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投资事项的表决程序及相关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客观、公正和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署《工业项目补充合同》,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公司独立董事:
叶陈刚 Key Ke Liu 龙勇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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