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的公告
来源: | 作者:深圳suncitygroup太阳集团 | 发布时间: 1270天前 | 2417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的通知,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及其母公司重庆信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发”)与重庆绿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发”)签署了《关于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终止协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20215月,因作为履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方式和后果,公司控股股东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及其母公司重庆信发与重庆绿发签署了《关于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拟向重庆绿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0,336,1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8.77%。截至20215月13日,重庆绿发的一致行动人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965,0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4.36%。如上述股份转让事项顺利实施完毕,重庆绿发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5,301,2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3.13%,重庆绿发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的通知,鉴于协议转让方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同时各方在《股份转让终止协议》中约定,《股份转让协议》的终止并不免除重庆信发对重庆绿发所负的任何债务和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对重庆绿发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本协议签署后,重庆信发和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仍应向重庆绿发履行对其所负的上述债务和责任。后续各方将在合法合规和维护公司发展前提下妥善处理债权债务问题。

 

二、《股份转让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重庆信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鉴于:

1、2021年5月11日,本协议各方签署了一份《关于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的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科技”、“上市公司”、“目标公司”)7033.6166万股股份(股权占比8.77%),以履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渝01执99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甲方为丙方对乙方所负债务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

2、鉴于协议转让方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各方有意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现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就《股份转让协议》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1)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股份转让协议》即不可撤销地终止。本协议签署前各方尚未履行该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此后各方亦无需继续履行该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2)各方确认,任何一方均不对《股份转让协议》向其它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为履行《股份转让协议》已发生任何费用,该等费用应自行承担。

3)各方确认,就《股份转让协议》,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决或潜在的争议或索赔。各方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可撤销地放弃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向其它任何一方提出索赔或追究任何其它责任的权利。

4)为避免歧义,《股份转让协议》的终止并不免除丙方对乙方所负的任何债务和甲方对乙方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本协议签署后,丙方和甲方仍应向乙方履行对乙方所负的上述债务和责任。后续各方将在合法合规和维护上市公司发展前提下妥善处理债权债务问题。

5)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中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重庆绿发与重庆信发签署了《股份转让终止协议》,公司20215月13日披露的《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股份变动事项未实际发生。

2、本次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在重庆市璧山区投资充电桩项目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重庆绿发的合作正常开展,在重庆市璧山区建设的充电桩生产项目正处于有序推进中,目前厂房已整备完毕,生产线已进入安装调试阶段。此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与重庆绿发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重庆绿能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也已经过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续公司将会根据产业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