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 | 作者: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天前 | 40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1115(星期五)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艾远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8人,代表公司股份106,888,297股,占公司总股份784,163,368股的13.6309%。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277人,代表公司股份11,584,3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773%。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95,453,9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17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6人,代表公司股份11,434,3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5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4项议案,议案2、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3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103,267,411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25%,2,844,941票反对,775,945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267,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25%;反对2,844,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16%;弃权775,9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434%;反对2,844,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584%;弃权775,9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82%。

 

2.以103,010,112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17%,3,093,340票反对,784,845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010,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17%;反对3,09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40%;弃权784,8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6,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223%;反对3,09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027%;弃权784,8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5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以103,000,511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28%,2,867,941票反对,1,019,845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000,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28%;反对2,867,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31%;弃权1,019,8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394%;反对2,867,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570%;弃权1,019,8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36%。

 

4.以103,220,811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89%,2,891,641票反对,775,845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220,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89%;反对2,891,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53%;弃权775,8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411%;反对2,891,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15%;弃权775,8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7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齐众律师事务所董成良律师、郑冬梅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齐众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