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系全资子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且关联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公司独立董事:
龙 勇 胡昌松 罗 楠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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