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针对公司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中所涉及的事项,目前会计师审计及鉴证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正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票近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科技,证券代码:002168)的股票交易价格在2022年7月21日、7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沟通、致函询问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57),预计公司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6,000万元至-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形。公司股票近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2022年4月,公司与汪劲松先生签署了《关于上海季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汪劲松先生同意按0元对价将上海季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季娱”)49%股权转让给公司,并在2022年7月3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退还1.11亿元上海季娱股权款,上海季娱49%的股权不再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退还的股权款,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已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以前年度差错更正事项执行专项审计及鉴证工作,公司及大信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审计进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由于相关工作量较大,审计及鉴证工作尚未完成,能否按时披露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公司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中所涉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正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5.经公司初步测算,由于对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前期净利润等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将导致前期承诺业绩未达标,根据对业绩赌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方需在哆可梦审计报告出具后对公司进行补偿,公司需确认营业外收入;同时,如哆可梦在2019年发生减值,补偿义务人需对减值部分对公司进行补偿,鉴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目前正在对哆可梦2019年财务数据进行全面审计及评估,相关业绩补偿及标的资产减值补偿金额待上述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与补偿义务人签署书面协议以明确补偿金额,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预计将在收到相关补偿金额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补偿的可收回金额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2021年11月、12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重庆市璧山区与公司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度和良好的资源互补性,能与公司形成高度战略协同关系。为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深圳市相关政府部门递交申请迁出的材料,同时公司已收到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公司迁入的函件。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保持沟通,推进注册地址变更的相关手续,鉴于跨省市迁址程序较复杂,故目前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重大进展情况。
7.2021年2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签署《工业项目投资合同》,双方就进一步推进公司在高端智能制造板块的发展,促进重庆市璧山区及重庆市的充电桩产业发展,实现双方共赢互利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高速智能充电桩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021年4月、7月,为加快推进高速智能充电桩项目在重庆市璧山区的落地,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就上述投资事项签订工业项目补充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7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高速智能充电桩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签署对外投资高速智能充电桩项目补充协议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公司新能源业务目前主要由全资子公司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承担,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已在重庆市璧山区投建高速智能充电桩项目,根据到手订单情况开始爬坡生产销售。鉴于重庆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未来起步时间较晚,因此在2021年及2022年一季度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相关风险提示:(1)由于重庆市璧山区充电桩生产基地的建设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项目建成后的产线达产、市场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2)虽然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及市场发展需求,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若未来市场发展情况低于公司当前预测,有可能存在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因此,公司将时刻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跟踪市场需求,以国家政策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及时改变研发、营销策略、提升服务品质等手段降低经营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询证函的回复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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